教育部、公安部共同编写“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”发布 2024-12-02 教育 786℃ 0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。为做好宣传工作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、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(2023—2026)》有关内容,近日,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“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”,供中小学校和学生学习参考。 “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”详细解答了“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有何规定、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哪些事项、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、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、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、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、对中小学内部车辆管理有何要求、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、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、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何要求”等问题。 其中明确,通过路口时不得看手机、接打电话或听音频;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,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,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;“一校一策”,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、单向交通、远端停车等措施,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;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,施划网状线;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,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,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,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,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,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。 上一篇 彭丽媛出席2024年“世界艾滋病日”主题宣传活动 下一篇 2025年度“国考”举行 258.6万人实际参加考试 相关推荐 极越CEO:未提车的车主将退定金 吉利管售后、百度管智驾 极越CEO夏一平上月还请300多位车主吃海底捞:如今被员工围堵 出走亚马逊的那批人 灰溜溜地回来了 Steam数据分析:LGBT游戏增加 卡牌肉鸽大量涌现 揭秘!屏幕比例越来越宽 是科技进步还是厂商的小聪明 CBA最新猛料!广东报价萨本李,辽宁六人伤病,闵鹿蕾帅位不保_北控_朱芳雨_北京
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。为做好宣传工作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、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(2023—2026)》有关内容,近日,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“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”,供中小学校和学生学习参考。 “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”详细解答了“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有何规定、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哪些事项、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、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、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、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、对中小学内部车辆管理有何要求、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、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、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何要求”等问题。 其中明确,通过路口时不得看手机、接打电话或听音频;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,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,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;“一校一策”,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、单向交通、远端停车等措施,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;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,施划网状线;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,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,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,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,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,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。